霸路占車位踩紅線! 斗六警強拆16件路障最高罰2,400元
【互傳媒/記者廖承恩/雲報導】為杜絕民眾以三角錐、盆栽、鐵拒馬等物品霸占道路、私設停車位,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日前結合斗六市公所清潔隊執行「清道專案」,鎖定轄內道路占用熱點展開全面清查,共勸導改善48件違規案件,並一舉清除16件各式路障,讓遭占用的道路恢復原有通行空間。警方強調,私設路障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除須立即移除外,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因一己方便侵害公共道路權益。
斗六警聯手清潔隊清道,鐵腕拆除16件路障。(記者廖承恩翻攝)
斗六分局表示,部分民眾長期為了保留住家或店家門前停車空間,擅自利用三角錐、花盆、鐵拒馬及其他大型物品占據道路,不僅妨礙車輛會車及民眾通行,也壓縮道路使用空間,增加交通事故發生風險,尤其一旦影響消防車、救護車等緊急救援車輛通行,更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警方指出,此次專案除針對民眾檢舉案件及經常遭占用的路段加強巡查外,也與斗六市公所清潔隊分工合作,對違規放置於道路上的障礙物依法執行清除作業,以實際行動落實「還路於民」,讓道路回歸公共使用,也提升市容觀感及交通秩序。
根據統計,此次清道專案共勸導改善48件違規占用道路案件,並清除盆栽、鐵拒馬及其他障礙物共16件,恢復道路應有功能。警方表示,清除作業完成後,道路視野及通行空間明顯改善,不少民眾也肯定警方積極執法,認為有助於改善長期占道亂象,保障所有用路人的行車及步行安全。
霸路設障踩紅線,斗六警:最高可罰2,400元。(記者廖承恩翻攝)
斗六分局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道路堆置、設置足以妨礙交通的障礙物,違者除須立即排除外,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拒不改善或持續違規,警方仍將依法持續查處,絕不寬貸。
斗六分局長李宗儒表示,道路及騎樓屬公共空間,任何人都不應私自占用。警方未來將持續規劃清道勤務,並結合相關單位加強取締違規占道行為,同時呼籲民眾共同遵守法令,切勿以私人物品占據道路。如發現相關違規情形,可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民攜手維護安全、順暢、公平的用路環境,真正落實「還路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