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獵捕關鐵籠狗鍊栓綁! 保七總隊救出領角鴞台灣獼猴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有名男子在臉書張貼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影片,警方蒐證後持臺北地方法院核准之搜索票,與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展開搜索,救出遭獵捕後豢養之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臺灣領角鴞」(俗稱貓頭鷹)、及臺灣獼猴等野生動物,領角鴞被拘禁在狹小的鳥籠內,臺灣獼猴則遭狗鏈栓綁在廁所內,令員警極為痛心與不捨!
遭獵捕關在鳥內的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臺灣領角鴞」。翻攝畫面
遭鐘嫌獵捕後豢養之領角鴞,雖是夜行性動物卻睁著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前來救他的保七員警和動保處人員,彷彿生命重見光明與自由!領角鴞因長期被拘禁在狹小的鳥籠,活動空間不足,且無法自行捕食,已營養失調,現場亦發現「臺灣獼猴」遭狗鏈栓綁,身體蜷縮在角落抱著尾巴,顯出焦躁不安,現場還有一般野生動物「紫嘯鶇」、「翠玉鳩」等鳥類,均被警方與動保處拯救出來,後續由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照顧,讓牠們可以回歸山林、重獲自由。全案訊後將鐘嫌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台灣獼猴遭狗鍊栓綁在廁所內。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呼籲民眾,為確保野生動物多樣性,勿私自以飼養目的捕捉野生動物回家,違反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規定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山林才是野生動物的家,民眾若發現不法獵捕、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為,請逕向保七總隊第四至第九大隊反映或立即撥打1999或1959野生動物保護專線,請跟我們一起用尊重代替豢養,讓珍貴的野生動物們都能回到屬於屬於自己的棲息環境。
保七總隊員警與動保處人員至非法獵撼拘禁野生動物嫌犯住處搜索。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