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販賣機傳販售電子煙 苗栗縣府實地查核是濾嘴、無違法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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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頭份市傳出有販賣機疑似販售電子煙,引發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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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聯合稽查後,確認販售商品為「菸品濾嘴」,並非電子煙或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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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表示,菸品濾嘴若非屬菸品,原則上不受《菸害防制法》直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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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強調將持續加強稽查,嚴懲違法販售電子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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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彩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苗栗報導
台灣雖修法禁止電子煙,但不少民眾仍會私下使用,近日苗栗縣傳出頭份市疑似設置販售電子煙販賣機,經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會同警察局及衛生局聯合稽查,確認機器販售商品為「菸品濾嘴(俗稱菸嘴)」配件,未發現違法情事。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該商品係於一般濾嘴功能基礎上增加造型設計、材質或外觀裝飾,因此售價較一般濾嘴為高,但商品本質仍屬紙菸使用的濾嘴配件,與電子煙或加熱菸產品並無關聯。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6月1日函釋,菸品濾嘴如非屬《菸害防制法》所稱之菸品,原則上與一般商品相同,尚非《菸害防制法》直接管制對象。
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指出,因該販賣機外觀及販售方式引起民眾疑慮,縣府秉持「有疑慮即查核、有檢舉即處理」原則,接獲陳情後即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透過實地查核確認販售商品內容及營運情形。經查,本案未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情事。
詹彩蘋強調,電子煙及相關違法產品涉及國民健康及青少年保護議題,縣府將持續加強跨局處合作及稽查作業,若發現有違法販售、展示或供應電子煙及相關禁售產品情形,將依法嚴格查處。同時呼籲業者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民眾如發現疑似違規情事,可隨時向縣府相關單位反映。
照片來源:苗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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