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放養犬隻肇事 遭重罰5萬3千元並移送法辦
【記者 吳瑞興/嘉義縣 報導】嘉義縣竹崎鄉驚傳家犬攻擊事件,一名飼主長期將大型犬放養於果園,導致犬隻不僅在村里間遊蕩造成居民恐慌,更屢次攻擊並咬死其他寵物犬。儘管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家畜所)多次規勸並要求限期改善,該飼主仍屢勸不聽,甚至將已被誘捕的犬隻放出,行徑極為惡劣。對此,家畜所除依法對飼主重罰5萬3,000元外,針對其毀損公物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已蒐集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展現對於惡意放養行為「零容忍」的堅定態度。
家畜所今(115)年1月陸續接獲民眾陳情,指稱竹崎鄉山區有果園長期放養5隻大型犬,犬群不僅在村里遊蕩,更多次發生咬傷其他家犬的慘劇,讓當地居民人心惶惶。
家畜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該果園由住在竹崎市區的許姓民眾所有。許姓飼主稱僅飼養3隻,其他均為流浪犬,稽查人員當下要求飼主於期限內完成犬隻絕育並繫繩管領,不可再次放養肇事,許姓飼主也承諾改善。
為抓捕問題犬隻,家畜所在現場設置誘捕籠與巨型圍籬,許姓飼主不僅未在期限內履行承諾,甚至變本加厲,放任母犬懷孕產下幼犬、再次放任犬隻咬死家犬,以及將巨型圍籬所捕獲犬隻放出,其誇張行為嚴重影響社區安全與動物福利。
針對許姓飼主未完成絕育及疏縱犬隻的違規行為,家畜所依據「動物保護法」重罰5萬3,000元。同時,將其所屬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未來出入公共場所必須全程繫繩並戴上口罩,若違規最高可再開罰15萬元。此外,針對其破壞政府誘捕設備、放任犬隻損害他人財產及危害公眾安全等行徑,家畜所已將相關證據移送警方及地檢署依法究辦。
家畜所表示,近期全國各地遊蕩犬追車、傷人及攻擊家畜禽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負有妥善管領責任,絕不得任意放養或縱容犬隻在外遊蕩。若因管理不當造成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除了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外,亦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
家畜所嚴正呼籲,民眾飼養犬隻應落實絕育、登記、晶片植入及適當繫繩管領措施,切勿抱持「鄉下地方放養沒關係」的錯誤觀念。遊蕩犬問題不僅影響公共安全,更易造成動物傷亡與人犬衝突,唯有飼主真正善盡責任,才能落實人犬共融,共同維護社區安全與動物福祉。
圖:嘉義縣竹崎鄉一名男子放養大型犬攻擊其它犬隻肇事又屢勸不聽遭重罰5萬3千元並移送法辦。(記者吳瑞興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