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人事處一名許姓前主任被控多次以粗鄙、不雅的字眼辱罵下屬,涉及職場霸凌,讓下屬感受到人格尊嚴受損,導致必須到身心科就診,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許姓前主任已經構成職場霸凌,判決須賠償下屬8萬6800元。高雄市政府人事處對此表示,去年針對此案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決議職場霸凌案成立,已經將這名許姓前主任記過懲處並調任非主管。(溫蘭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經勘驗原告提出的錄音檔案,內容顯示兩造雙方的對話中,高雄市政府人事處這名許姓前主任對於原告的回答不斷以「唬爛」回復,過程中更夾雜不雅的一字經和三字經,也有提及「圖利」以及「你需要多少錢」等影射原告工作情形有違反刑事法規以及原告領薪水還要收錢才做事等情況。

面對下屬的指控,許姓前主任辯稱他語氣平和,當時的對話情境也是一般談話情境,雖然有不雅用詞,但,只是他的口語習慣,並沒有原告所指的不法侵權情事。

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終結,認為職場霸凌案成立,判決許姓前主任必須賠償下屬8萬6800元。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15日也發佈新聞稿表示,人事處接獲舉發後,去年(114年)9月中旬依調查報告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決議,本件職場霸凌案成立,與法院判決結果相符,並且在去年10月對這名許姓前主任記過懲處並調任非主管。

◆《中廣新聞》提醒您: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篇文章 高市府人事處前主任不雅字眼辱罵下屬 法院認霸凌判賠86000元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