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65歲吳姓男子,因與樓上鄰居長期存在噪音糾紛,2023年涉嫌造成一對夫妻死亡。一、二審均認定其犯行重大,分別判處兩個死刑。不過,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案件部分事實及被告精神狀況仍有進一步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一審判決並未明確認定吳男的犯罪動機,但二審則認為吳男因懷疑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而預謀犯案,上樓後直接在孩童面前沙還其父母;且法醫驗屍後發現吳男在攻擊過程甚至扭轉刀械。最高法院認為,該認定與卷內證據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此外,依據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法院也有必要針對吳男的精神狀況進行更完整的鑑定與調查。
 
 
本案發生於2023年9月15日上午,高雄苓雅區某大樓內。檢警調查,吳男疑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產生噪音問題,持刀進入鄰居住處,朝蔡女砍殺5刀,再向羅姓男子砍8刀,案發時,兩名年幼子女在場,事後立即向大樓管理室求助,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並逮捕吳男。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一審由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認定吳男犯下兩項殺人罪,判處兩個死刑。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年1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審酌後認為仍有調查空間,因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