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醋婦與花甲男友吵架「公園持刀狂揮」 警扛盾牌包夾壓制送辦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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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前鎮區公園發生一起持刀衝突事件,一名徐姓婦人疑因感情糾紛,與男友爭吵時情緒失控,掏出水果刀揮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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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持盾牌戒備並分散徐婦注意力,趁機從後方將其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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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婦最終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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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成功化解衝突,徐婦僅有輕微擦傷並送醫治療,現場未擴大傷亡。
高雄前鎮區一處公園16日上午驚傳持刀衝突,57歲徐姓婦人疑因感情糾紛,與60歲劉姓男友當街爆發激烈爭吵,情緒失控下竟掏出水果刀揮舞,嚇壞路人。警方獲報後持盾牌到場戒備,並利用談話分散注意力,趁隙從後方將徐婦壓制,最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
警方表示,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5月16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前鎮區民裕街與管仲南路口附近公園,有女子持刀情緒激動,疑似隨時可能傷人。
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徐婦正與年已花甲的劉姓男友爭執不休,手中還持有一把水果刀不斷揮動,現場氣氛相當緊繃;警方擔心發生危險,立即持盾牌戒備,同時要求劉男協助將車內其他人叫出,以轉移徐婦注意力。
就在徐婦分神瞬間,警方立刻從後方上前壓制,成功將人管束。過程中徐婦僅有輕微擦傷,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治療,現場未再擴大衝突。
警方指出,雖然劉男等人並未受到傷害,但徐婦持水果刀做攻擊狀,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警方除查扣該水果刀,並將徐婦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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