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保護事件禁止再行移送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花蓮地院少年法庭邱佳玄法官審理一起毀損案時,認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後段「受移送之法院,不得再行移送。」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27)日作成「115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宣告牴觸憲法第22條及第156條為 社會 匯流新聞網CNEWS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