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二十八年 婦團籲重視非配偶親密關係暴力防治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家庭暴力防治法(二十四)日實施滿二十八週年,婦女團體盤點近年重大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發現當中僅有三件屬於配偶關係,其餘多為交往中或曾有親密關係之伴侶。婦團藉此呼籲,政府應擴大宣傳非配偶親密關係之暴力防治,並針對體制缺口進行補強。家庭暴力防治法自民國八十七年上路,今天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家庭暴力防治法(二十四)日實施滿二十八週年,婦女團體盤點近年重大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發現當中僅有三件屬於配偶關係,其餘多為交往中或曾有親密關係之伴侶。婦團藉此呼籲,政府應擴大宣傳非配偶親密關係之暴力防治,並針對體制缺口進行補強。家庭暴力防治法自民國八十七年上路,今天
女子與丈夫在教會相識相戀,當年丈夫獨自來台求學,因經濟拮据、生活困難,女方不僅動用娘家資源資助其學業與生活,家人甚至籌款接濟。婚後,女子為支持丈夫的學業與事業發展,甘願放棄個人成就,成為全職家庭主婦,包辦家務。即使丈夫先後赴國外深造,依然選擇遠赴異國陪伴丈夫。不料丈夫事業有成、升任大學教授後態度轉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