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15萬債!姊領光亡妹勞退「秒辦拋棄繼承」 法院抓包判無效
桃園一名女子在胞妹過世後,迅速領走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的74萬,隨後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企圖規避妹妹生前積欠銀行的15萬債務。債權銀行發現此舉後憤而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該女子的拋棄繼承無效,須負起清償責任。她領走亡妹退休金卻拒還債。(示意圖/pexels)根據判決書,妹妹於2025年2月8日過世
桃園一名女子在胞妹過世後,迅速領走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的74萬,隨後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企圖規避妹妹生前積欠銀行的15萬債務。債權銀行發現此舉後憤而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該女子的拋棄繼承無效,須負起清償責任。她領走亡妹退休金卻拒還債。(示意圖/pexels)根據判決書,妹妹於2025年2月8日過世
勞退新制上路至今已逾18年,但根據統計,因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請領資格的退休帳戶多達2.4萬個,意味著數萬名勞工提撥多年的退休金面臨一筆勾銷的窘境。這筆屬於勞工個人所有的退休金,往往因遺屬不知情或其他因素而無法領取。勞退新制上路至今已逾18年,但根據統計,因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請領資格的
撰文‧今周刊編輯團隊59歲的中油公司員工江健興一直相信,在職期間腳踏實地累積的儲蓄,是老年生活的最大保障,所以,他每月固定提撥6%薪資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基於「勞工退休老本絕不能出任何差錯」的原則,他認為,勞退基金由政府統一操盤並保障最低收益,最能讓勞工安心。江健興的另一個身分,是全國產業總工
女子過世留下50多萬元債務,母親卻在女兒身故後,先向勞保局領走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隨後再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試圖藉此免除清償債務的責任,引發債權銀行不滿提告。法院審理認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母親既已主動申請領取,便已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事後再聲請拋棄繼承應屬無效,最終判決銀行勝訴,確認母親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