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攜手 《選罷法》「高虹安條款」立院三讀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攜手下,今(12)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條文明訂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攜手下,今(12)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條文明訂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
藍白立院黨團今(12日)聯手通過被稱為「高虹安條款」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未來觸犯輕罪經判決若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仍可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及提出被稱為「柯文哲條款」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包含「刪除串證羈押要件」並「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嚴正譴責,兩黨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