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警獲報性騷擾案 依法受理調查並移送偵辦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9月6日清晨接獲110報案,指稱轄內某處場所發生性騷擾情事,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先將相關當事人帶返勤務處所釐清案情,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經了解,女性當事人指稱遭呂姓男子觸摸身體,遂提出性騷擾申訴及告訴。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9月6日清晨接獲110報案,指稱轄內某處場所發生性騷擾情事,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先將相關當事人帶返勤務處所釐清案情,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經了解,女性當事人指稱遭呂姓男子觸摸身體,遂提出性騷擾申訴及告訴。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士紘日前接獲報案,前往東區樂業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現場僅有陳姓男子在場等候,陳男向警方表示,他將車輛停靠路旁購買早餐,不到2分鐘返回車上準備離開時,左側車身突然傳來一聲巨大碰撞聲響,當場將他嚇了一跳。經檢視車輛後發現,左側後照鏡已破裂,外殼甚至噴飛,而肇事駕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