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總統賴清德名義發文 頑皮小孩移送法少年法庭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今年7月間社群網站Threads出現「我是賴清德」並搭配賴清德照片發出的不實文章及不實資訊網站連結,經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辦,查獲是案發時未滿18歲的張姓少年所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簽結,並移送台北地院少年法庭處理。刑事局通報北檢,有不詳人士於11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今年7月間社群網站Threads出現「我是賴清德」並搭配賴清德照片發出的不實文章及不實資訊網站連結,經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辦,查獲是案發時未滿18歲的張姓少年所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簽結,並移送台北地院少年法庭處理。刑事局通報北檢,有不詳人士於115
一名14歲男學生,才因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遭少年法庭訓誡,後續又透過社群軟體持續脅迫少女拍攝性影像或視訊裸露身體,還恐嚇她「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害少女嚇得不敢上學,需接受心理諮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法判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少女45萬元、少女母親15萬元。判決書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