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尚未施行「民族團結法」 少數民族文字已遭抹除 大陸全國人大會議3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中規定在公共場合的標示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也就是中文,必須在位置及順序上,處於最突出位置。雖然這項法律今年7月才會生效,但是新疆與西藏多地,原本與中文並排的維吾爾文或藏文,如今不是被迫移到漢字下方,甚至就是直接被塗銷。(葉柏毅報導)有網友發現 大陸 中廣新聞 202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