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修法增訂「持有」罰則最高10萬元 臺東縣16處回收點 8日起免具名開放投遞 【互傳媒/記者陳志強/台東報導】為全面禁止電子煙對國民健康及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衛生福利部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並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1個月緩衝期,讓持有者妥善處理電子煙。配合中央政策,臺東縣衛生局於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共16處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並自 健康醫療 互傳媒 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