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媽悶死9歲兒、8月女 二審仍重判30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苗栗的吳姓女子因與前夫談論離婚議題及兒女監護之事,心情低落,於是悶死自己9歲的兒子及8個月大的女兒,苗栗地方法院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吳女徒刑30年,吳女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2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檢方起訴,吳女於114年2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苗栗的吳姓女子因與前夫談論離婚議題及兒女監護之事,心情低落,於是悶死自己9歲的兒子及8個月大的女兒,苗栗地方法院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吳女徒刑30年,吳女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28)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檢方起訴,吳女於114年2月
苗栗縣33歲吳姓女子因與丈夫談論離婚,因子女監護權問題心情低落,竟為了報復丈夫及其家人,萌生與2名年幼女手同歸於盡念頭,狠心以枕頭將9歲兒子與未滿1歲的幼女活活悶死,吳姓女子隨後自殘獲救。全案苗栗地院審理後,認定吳姓女子為滿足一己私利剝奪子女生命,違反保護義務情節重大,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