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修法拍板增列海嘯、堰塞湖 各機關須設「災防長」
行政院會今天(6日)通過內政部提出的《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汲取2024年花蓮地震,以及2025年丹娜絲、樺加沙颱風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等災害經驗,增列「堰塞湖」及「海嘯」為法定天然災害,並規定各公務機關設置「災防長」,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害應變量能。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落實「專業導向
行政院會今天(6日)通過內政部提出的《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汲取2024年花蓮地震,以及2025年丹娜絲、樺加沙颱風與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等災害經驗,增列「堰塞湖」及「海嘯」為法定天然災害,並規定各公務機關設置「災防長」,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害應變量能。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落實「專業導向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為汲取去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等災害處置經驗並釐清中央與地方權責,行政院會(六)日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法除將「海嘯」及「堰塞湖災害」正式增列為法定天然災害外,更明定其中央主管機關分別為內政部與農業部,建立專責機關應變機制,同時增設「災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