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辦溫室氣體盤查登錄實作工作坊 輔導擴大盤查列管企業登錄程序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行政院環境部為加強減碳力道,於114年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自今(115)年起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將前一年度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清冊及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登錄於「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採「三不一沒有」原則,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為 地方 台灣好新聞 202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