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定花蓮預算通過 藍營黨團痛批議長「程序濫權」 針對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爭議,內政部今天(18日)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4項作成決定,明確認定花蓮縣政府編列之總預算內容「並無違法」,並裁示依照縣政府原編列數通過。對此,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發文表示「予以尊重」,但強調議會從未刻意卡預算;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隨即痛批張峻及少數議員,利用程序委 生活情報 上報Up Media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