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遺贈法》新增「大老婆條款」 死亡前2年贈產按比例課稅
行政院會今天(30日)拍板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所謂的「大老婆條款」,規定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如被繼承人之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財產,應依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分別由受贈人負擔一定遺產稅,避免被繼承人藉生前贈與特定親屬財產,規避遺產稅。 根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
行政院會今天(30日)拍板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所謂的「大老婆條款」,規定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如被繼承人之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財產,應依受贈財產占總遺產比重,分別由受贈人負擔一定遺產稅,避免被繼承人藉生前贈與特定親屬財產,規避遺產稅。 根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針對民眾關切的遺產繼承「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立法院於今(28)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223條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規定,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與法務部修法方向相同,行政院法務部今(28)日回應支持修法方向,並表
(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正式廢除遺產繼承中的「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長期倡議修法的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此舉終於讓不合時宜的制度走入歷史,也讓民眾得以依照自由意志決定財產的分配。圖/王婉諭表示,感謝朝野立委的支持,讓這項不合時宜的枷鎖終於走入歷史。(王
【記者宋祥霖/高雄報導】隨著不動產法令、稅務制度日益複雜,加上資訊碎片化時代來臨,不動產買賣、贈與及遺產繼承,不再只是辦理登記或跑流程,而是攸關家庭資產安全、交易風險控管與世代傳承的重要課題。位於高雄的傳立地政士事務所,近年來深耕不動產交易、繼承與資產傳承服務,秉持「專業、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