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15)日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免訴。但在南港展覽館等案洗錢罪,吳淑珍判刑2年、沒收美金299萬餘元;兒子陳致中洗錢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媳婦黃睿靚涉洗錢判刑10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
對於更二審判決,陳致中聲明表示:會繼續上訴,爭取自身的清白。並感謝大家的關心。(林憲源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15)日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免訴。但在南港展覽館等案洗錢罪,吳淑珍判刑2年、沒收美金299萬餘元;兒子陳致中洗錢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媳婦黃睿靚涉洗錢判刑10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宣告緩刑4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
對於更二審判決,陳致中聲明表示:會繼續上訴,爭取自身的清白。並感謝大家的關心。(林憲源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