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與其夫蔡燈財涉嫌在擔任澎湖縣議員及助理任內詐領助理費,10日遭澎湖地檢署依涉貪污罪嫌對其進行搜索及約談,並於約談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方於昨日深夜檢附相關證據與事實資料,向法院聲押陳慧玲夫婦,澎湖地方法院11日裁定兩人羈押禁見。

據了解,陳慧玲是在第18、19屆議員期間涉案,全案由澎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耿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陳慧玲等人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案,10日持澎湖地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

檢方經偵訊後認定,陳慧玲、蔡燈財雖坦承部分犯行,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慧玲、蔡燈財11日經澎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陳慧玲曾擔任民進黨澎湖縣黨部主委、馬公市民代表、澎湖縣議員等職務,2022年爭取民進黨黨內澎湖縣長提名落敗,選後,陳慧玲於2023年6月擔任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至今,如今涉及詐領助理費案被收押禁見,行政院火速將陳慧玲解職,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尊重司法、決不護短」。

行政院11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對於任何涉及不法行為的公職人員,政府立場一向是「毋枉毋縱」,強調行政倫理與政治責任不容模糊,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後續若發現進一步事證,亦不排除將擴大究責範圍。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