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年僅12歲的莊姓國小生,於昨(25)日下午騎著一輛未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台中市大里區德芳南路與國光路二段交叉路口上演驚險戲碼。他不僅違規在路口進行180度大迴轉,還在街頭高速行駛,行為相當危險。此行為被目擊的民眾拍下影片並上傳網路,引發廣泛關注。
霧峰警分局接獲相關消息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進行調查,確認該名騎士為12歲的莊姓少年。然而,由於該事件未有民眾正式檢舉,且警方未能當場攔查,最終無法對其開立罰單。警方僅能對少年開立約制書,並告誡他不得再犯。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之2第1項規定,未滿14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可被處以6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罰款。此外,未依法領取車牌的行為,將依同條例第71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1200元至3600元的罰款。
警方表示,儘管此事件未能進行舉發,但仍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此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於警方無法對少年開罰表示質疑,認為應加強相關法律的執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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