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日前發生一起「詐騙販毒案」,一名男子在網路上刊廣告表示有在賣毒品「喪屍煙彈」,員警於是佯裝買家匯款3千元,後來竟然收到2隻「塑膠烏龜」,沒販毒只騙錢的這位賣家最後被依涉犯「網路加重詐欺未遂」罪,判刑10個月。
據警方調查,全案始於被告曾姓男子日前在網路上張貼有安非他命與毒品咖啡包的照片,並寫下「咖啡配K,法力無邊」等暗示性標語,欲吸引有毒癮者購買,江姓員警網路巡邏時察覺異狀,於是化名「企鵝」與其聯繫。
曾男跟江員的「企鵝」假身分宣稱各種毒品應有盡有,江員於是匯了3千元訂購2顆「喪屍煙彈」,曾男迅速提領現金,不過2天後江員收到了包裹,裡面裝的竟是兩隻塑膠烏龜。
警方於是調閱提款機監視器畫面,將曾男循線逮捕歸案,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警方採取的「釣魚偵查」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並未違反人權保障,由於曾男主觀上只是想騙錢,沒有真正販賣毒品的意圖,自然不構成販毒罪,但法官認為曾男「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虛假訊息騙取財物,已觸犯利用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不過法官一併考量江姓員警是為了誘捕而假意購買,並不算真正的毒品交易,故將曾男以未遂犯論處。
最後法官審酌曾男犯後坦承犯行,判刑10個月,法界人士提醒,根據《刑法》規定,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不實訊息進行詐欺,屬加重詐欺罪,法定刑期1年起跳,民眾在網路上看到來路不明的違禁品廣告,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落入詐騙陷阱,但並無真正販毒要被告詐欺取財,賣了真的毒又觸犯販毒重罪,此起爭議案件也引起網友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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