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年發布「台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場地使用管理辦法」,針對演講廳與纖維廣場,訂出收費標準,演講廳每三小時1.4萬元,纖維廣場每三小時1.3萬元。文化局表示,針對商業營利活動收費,文教類或社團及民眾運動,都不收費。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2日)通過備查,但議員認為收費過高,請市府研議適度調降。
台中市議會召開法規委員會,文化局提案,今年2月12日公布台中市纖維工藝博物館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副局長施純福說,演講廳每三小時1.4萬元,纖維廣場每三小時1.3萬元,只針對商業營利活動收費,文教類活動和社團民眾運動,都不收費。纖維工藝博物館主任簡惠華說,廣場和演講廳一年活動約20場次,過去都沒有收費,此次訂出的收費空間,包含室內的演講廳,室外的纖維廣場,後者範圍從階梯上開始計算,約2400多坪,收費標準都經過成本計算,包含人工、硬體、水電、網路等等,以水電費來說,3小時就高達6000餘元,因為這兩年水電費高漲,一年支出約4百多萬,成本相當高,訂出收費辦法,有所依循,商業活動也可申請,管理辦法今年2月公布以來,尚無企業舉辦商展。
議員李天生、陳政顯等人認為收費過高,建議市民打八折,或適度調降,議員陳廷秀則認為,要請相關單位研議,不能如市場買菜般喊價,法制局長李善值說,不能當場調降收費,建議下次提案修正,法規委員會主席李天生議員裁示,全案備查通過,請市府研議修正纖維工藝博物館場地使用規費,下次送議會討論。(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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