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基隆市暖暖區的廢油回收業者將誠有限公司,涉嫌將收取的廢油偷偷排進源遠路102巷的碇內大排,流入基隆河造成污染,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4億元,基隆地檢署8日偵查終結,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刑法等罪嫌,起訴包括將誠公司游姓負責人在內的32名嫌犯。
這起污染河川案是因基隆市自來水於114年11月27日發生疑似污染事件,基檢隨即立案偵辦並啟動檢警環機制展開調查,經過濾相關事證,發現位於基隆河岸附近暖暖區的將誠公司,疑涉有違法眝存、處理廢棄物之情事。
基檢檢察官何治蕙、陳宜愔指揮基隆市警察局、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及環境部北區環管中心共同組成專案小組,經詳細追查後發現,將誠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其業務係至港口載運船舶所產生之廢油廢棄物至合格之廢棄物處理機構,因其未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依法不得處理廢棄物。
不料,將誠公司最遲自109年起,竟在所租用位於基隆市暖暖區自來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停車場,非法私設廢油廢棄物處理地下工廠,處理該公司油罐車前往港口載運之船舶廢油廢棄物,使之油水分離後,再將非法處理後的廢油出售予其他公司,至於處理過程中所生含有有害健康物質廢水,則未經任何處理,逕行排入基隆河並進入自來水供水系統,致生危害於基隆市、新北市汐止區民眾用水安全。
將誠公司的地下工廠除處理該公司之廢油廢棄物外,另處理來自高雄市滿○公司所收取之船舶廢油廢棄物。將誠公司並將非法處理後所生之廢油,出售予滿○公司及設於苗栗縣的巨○公司、設於桃園市的台○公司,這些公司即將所購得之廢油混充為工業用油後,再轉售予不知情之廠商。
此外,將誠公司更與合法之廢棄物處理廠商台○公司合謀,佯裝將誠公司所收取之廢油廢棄物以俗稱「跑空單」全數運至台○公司進行處理,以掩飾將誠公司非 法處理廢棄物,並對外銷售之不法情事。總計將誠等4家公司以這個模式獲取之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4億297萬餘元。
全案歷經專案小組近4個月密集偵查,共執行4次搜索,除扣得犯罪工具曳引車頭3輛、油罐車4輛、船舶3艘、油槽9座及相關鍋爐設備等物外,並對涉案公司及被告等之財產向法院聲請扣押,總計已扣得3億522萬餘元。
檢察官偵查後,認被告將誠公司及游姓負責人等9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非法處理廢棄物、同法第48條申報不實、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非法排放污水、刑法第190條混入妨害衛生物品於供公眾所飲水源、第190條之1第2項、第1項之流放有害健康物質污染河川等罪嫌。
被告滿○公司及黃姓負責人等7人、被告巨○公司及顧姓負責人等7人、被告台○公司及范姓負責人等5人則涉犯廢清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處理廢棄物、同法第48條申報不實罪嫌。台○公司及范姓被告等人尚涉犯廢清法第46條第6款之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罪嫌,並均提起公訴。
檢察官並認為,本件被告及各該公司均明知廢清法就從事廢棄物業務者採取許可制,並就廢棄物之處理採高度監理,竟仍為謀一己暴利,視廢棄物業務管制措施及環保法令於無物,非法處理、出售廢棄物,被告將誠公司更在自來水水源保護區內私設地下工廠非法處理廢油廢棄物,更恣意偷排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水至基隆河,進入自來水系統,嚴重危害河川生態保育、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並就已查扣之相關犯罪工具、犯罪所得等全數依法宣告沒收。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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