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前董事徐瑞希前年在臉書宣布退出台灣民眾黨,黨籍也隨後被註銷,但她事後卻提告,主張當時只是情緒抒發,並未完成正式退黨程序,雙方對簿公堂。台北地院今天(23日)判決出爐,認定徐瑞希黨員資格仍存在,可上訴。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張彤晚間回應,民眾黨對結果難以理解,待收到判決書看到理由後,將再請律師研議提起上訴。
徐瑞希於2023年8月31日加入台灣民眾黨,並在2024年立委選舉中,以「台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理事長」等背景獲提名列入不分區名單第17名,隨後辭去公視董事職務,但未遞補成為立委。
2024年8月24日,徐瑞希在個人臉書發文宣布退黨,原因為不滿黃珊珊推動的相關法案,認為恐影響移工權益,與自身理念不符。民眾黨當年12月20日依此註銷其黨籍。
不過,徐瑞希事後主張該篇貼文僅為情緒抒發,並未依黨章或《政黨法》正式提出退黨申請,因此在2025年提告,請求確認其黨員資格仍然存在。
庭審中,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指出,徐瑞希的退黨聲明具備明確性與公開性,且經媒體廣泛報導,足以認定其退黨意思表示已成立,且黨章並未限定須以書面方式辦理退黨;即便出於情緒,聲明仍已生效,無須另經政黨或法院確認。
徐瑞希則反駁,相關貼文未經官方認證帳號發布,也未標註或通知民眾黨,且未主動聯繫媒體,不應視為正式退黨申請。她並指出,貼文發布後仍持續收到民眾黨寄送的資料與活動邀請,顯示對方亦將其視為黨員。
對此,民眾黨律師回應,徐未曾公開澄清或撤下相關貼文,顯示其退黨意圖並未改變。徐瑞希則強調,當時發文是因對政策感到失望,並質疑政黨若未依正當程序處理,未來如何取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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