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洗錢犯罪手法再翻新。雲林地檢署日前接獲高鐵公司通報,得知有異常退票情形,經深入調查發現,竟有詐騙集團利用高鐵退票機制洗錢,以跨站退現金方式規避追查。警方共逮捕5名嫌犯,雲林地檢署偵查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龐清廉報導)
雲林地檢署指出,林姓男子等5名成員所組成的詐欺及洗錢集團,從114年6月起,透過社群媒體(如Instagram、臉書)散布中獎通知、網購實名認證及兌換人民幣等訊息,誘使劉姓等8名被害人陷於錯誤,依指示以「台灣PAY」進行付款。
實際上,被害人所支付款項並非用於稅金或驗證用途,而是轉為支付以林姓男子等人名義訂購的高鐵長程商務艙車票。之後,犯罪集團成員再分別前往雲林、苗栗、板橋、桃園、臺中等地高鐵車站,臨櫃辦理退票以換取現金,總計換取新臺幣26萬元,藉由多點分散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企圖掩飾及隱匿犯罪所得來源。
檢方表示,此種結合交通運輸系統與支付工具之洗錢模式,手法新穎,且透過跨縣市流動操作,大幅增加檢警追查難度。此外,於偵辦過程中發現,詐騙集團甚至還曾研議利用「購買機票後退票」方式進行洗錢。
檢警在調閱金融機構與高鐵訂系統資料交叉比對後,將5名涉案嫌犯逮捕,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刑法共同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將五人移送,全案偵結提起公訴。審酌被告年紀都很輕,有謀生能力卻不思正途,分工合作從事詐欺及洗錢行為,助長詐騙犯罪蔓延,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交易秩序,已建請法院就其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建議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上,以資儆懲。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這篇文章 詐團利用高鐵退票機制洗錢 雲檢起訴5人建請從重量刑 最早出現於 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