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民眾委託房仲出售屋齡30年、32坪、總價1200多萬元的房屋,卻在交屋前遭買家要求進行電力檢測及維修,房仲先向賣家收取5000元維修費,但賣家質疑其中2000元檢測費不應由他承擔,認為房仲立場偏向買方。房仲回應雙方存在認知落差,並口頭承諾退款3600元。
投訴人A先生表示,買家先前看屋時都已確認過房屋狀況,卻在交屋前反悔挑剔,甚至自行攜帶儀器測量電力。他強調自己幾個月前使用時電力正常,不解為何現在出現問題。A先生認為房仲幾乎都站在買方立場,先向他收取5000元並表示多退少補。
根據房仲說明,維修項目包含瓦斯爐維修、拆除3個木櫃及水電維修,共計3400元。A先生質疑水電維修為何需要2000元,房仲解釋這是檢測費,並表示先收的5000元最多退還2500元。A先生對此無法接受,認為至今仍有款項未退還。
房仲業者回應指出,依據買賣契約約定,交屋前瑕疵應由賣方負擔修繕費,且仲介已協助賣方墊付延遲交屋違約金。至於修繕費用多退少補的問題,雙方確實存在認知落差,將再進行溝通。事後房仲也口頭承諾退款3600元。
A先生疑惑,若仲介遲遲不退款是否構成侵占。律師江皇樺說明,刑事侵占必須是受人委託保管財物卻占為己有,一般而言檢察官仍會認定此為民事案件。
其他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若買家擔心房屋可能是輻射屋,或擔心電力不足、電壓不夠等問題,想要進行檢測,這些費用本來就應該由買家自行負擔。他也指出,以此案20萬元服務費的業績為例,若買賣雙方有1萬元以內的金額談不攏,房仲通常會評估是否協助吸收。
陳泰源進一步說明,房仲經手的物件在出租或出售前,有時會有狀況需要排除,例如屋內盆栽需要澆水、空屋需定期開窗除溼,或是屋內有小型髒污或垃圾需要清除,這些都可能成為房仲額外提供的服務。他認為,房仲若願意做出差異化服務,讓客戶覺得付錢付得更開心,雖然較為麻煩且需多花成本,但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提供額外服務也是長久經營的對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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