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5年,現行刑法公布施行,《中華民國刑法》 第一○○條(內亂罪)規定: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 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從國民黨政權來台、統治台灣以來,「刑法一○○條」始終是一條絕頂惡劣的法律,它不但是迫害台灣人民思想自由的惡法,也是國民黨政府整肅政治異己的最佳法寶。「刑法一○○條」 即一般所謂的「普遍內亂罪」,或是「和平內亂 罪」。條文中「意圖破壞國體、顛覆政府,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的文字,是國民黨政府可以用 來入人於罪的工具。解嚴後的1991年前後,仍有二十多位海外「翻牆回國的黑名單」及國內反對運動人士因此繫獄或被起訴。
1991年台灣知識界和社運界團體發起「一○○行動聯盟」,主張廢除刑法一○○條。由李鎮源院士、林山田教授、陳師孟教授帶領的「反閱兵、廢惡法」運動,就是要爭取台灣人民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當時初步的目標,是選定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進行「反閱兵、廢惡法」的抗爭行動。一○○行動聯盟的抗爭,也被認為是和平抗爭運動中,台灣人民行使抵抗權最成功的典範!
一○○行動聯盟「反閱兵、廢惡法」的標誌,士兵們執槍精神抖擻前進,橫放在士兵前頭的是一只坦克車砲管,上面站立一隻和平鴿,砲管口插了一束菊花。圖案象徵以和平、愛與非暴力對抗國家暴力,要求國民黨廢除刑法100條,釋放因言論思想遭囚禁的台獨政治犯。這個設計是源自邱萬興的創意。當時,不論是李鎮源院士身上穿的T恤,以及宣傳單與貼紙,到處看得到這個LOGO。也讓當年參與這場「愛與非暴力」抗爭的人,留下永生難忘的見證。
李鎮源院士挺身而出參與這場「反閱兵、廢惡法」戰鬥,要求釋放所有政治犯的抗爭與遊行,他的精神感召了許多醫界的白色力量。陳師孟教授稱讚他是「無役不與的戰神,無所不在的守護天使。」一○○行動聯盟成功打破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最後一道堡壘,從此台灣真正邁入言論自由的年代。
李鎮源院士百歲冥誕紀念會&100行動聯盟攝影展及新書發表會
2015年 12月 5日 (週六) 下午 1:30
臺大醫學院人文館(台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
世界級小提琴家胡乃元在下午2:30,也會到台大基礎醫學大樓參加李鎮源院士百歲冥誕紀念會的小提琴表演,請勿錯過。

世界級小提琴家胡乃元(左) 是白色恐怖受害者胡鑫麟之子,也是李鎮源(右)的外甥。
1991年10月9日到台大基礎醫學大樓為 「反閱兵、廢惡法」群眾演奏。 (周嘉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