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一名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當時軍方組成「0912專案小組」開啟調查,其中有一名空軍士兵江國慶被指控姦殺女童而遭到槍決,不過事隔多年才證明江國慶並非此案兇嫌,除了國賠江家一億餘元後,陳肇敏等5位軍官共應賠償5957萬元,另一名黃姓軍官無責免賠。
當時發生女童姦殺案,強大的輿論壓力讓空軍總部組成「0912專案小組」要迅速破案,而在調查期間,軍事檢察官及法醫發現一把兇刀,將其沾有的血跡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
而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和支援士兵實施測謊,結果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而江國慶就被送入禁閉室,進行一連串的疲勞訊問以及刑求逼供,逼迫他自承犯案,並寫下自白書,雖然經過翻供、證據不足、撤銷判決等,最後江國慶還是被執行槍決,得年21歲,而當時他在遺書中強調自己是被刑求誣賴,甚至在法醫注射麻藥前說道:「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江國慶被槍決後,江家多年來四處奔走陳情,希望能讓真相水落石出,並且給江國慶一個清白,後來案件重啟調查,發現和江國慶同一時期服役於同一單位的許榮洲曾犯下兩起女童誘殺案,犯案手法與謝姓女童姦殺案相似,在2011年,許榮洲坦承犯下此案,地方法院一度判處許榮洲18年有期徒刑,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許榮洲自白時有輕度智障,應答互相矛盾,最後無罪定讞,後來台灣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做出判決判賠許榮洲189萬元,到底是誰犯下女童姦殺案還是不得而知。
當時江國慶一案也被認為是軍方為了追求破案績效而使用非法手段施壓導致冤死案,這個案件使得台灣的人權以及廢死與否引發不小的討論。
所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在2011年9月再審程序中改判江國慶無罪,除了國賠江家一億餘元,還提告當時參與偵訊江國慶的軍官,經一審判決,陳肇敏等5人應賠償5957萬元,其中陳肇敏與柯仲慶責任最大,須各賠償1474萬元,高院今天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與附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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