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日菲為藉口侵擾我水域 國安人士:意圖加速第一島鏈內海化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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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日菲專屬經濟海域談判為藉口,派海警船侵擾我國水域,國安人士警告此舉意圖加速「第一島鏈內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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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人士指出,中國的行為是「假執法、真擴張」,旨在逐步控制第一島鏈海空域,並非單純的兩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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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日菲完成專屬經濟海域劃界協議,依據國際法,其效力僅限於雙方,不會影響台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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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警在台灣東部海域的執法宣示,缺乏國際法依據,且中國並非相關海域的沿岸國,無權主張專屬經濟海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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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利用地緣政治空窗期,複製俄烏戰爭前的「稻草人戰術」,以反對「新型軍國主義」為由指控日本,加大戰略威懾。
相關組織:
中國海警
中國近來頻以日本、菲律賓談判專屬經濟海域為藉口,派海警船侵擾我國禁止水域「巡查執法」。國安人士警告,中國正利用地緣政治空窗期加速推進「第一島鏈內海化」,且還複製俄羅斯在俄烏戰爭指控烏克蘭「新納粹主義」的「稻草人戰術」,以反對「新型軍國主義」為由指控日本,要藉此加大戰略威懾。
中國假執法真擴張 以「第一島鏈內海化」為目標
國安人士強調,此次事件凸顯北京更大的區域戰略意圖。從2012年起中國在釣魚台周邊海域常態化巡航、2013年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2015年宣布啟用台海中線以西的M503航線及3條聯絡線、南海島礁軍事化,以及2020年中國外交部否認海峽中線,到近年持續擴大海警執法範圍,均顯示中國正透過軍事與灰色地帶手段,逐步推進對第一島鏈海空域的控制。
國安人士重申,中國在我國東部及日菲經濟海域的一連串動作,本質上是「假執法、真擴張」,是以「第一島鏈內海化」為目標,企圖完全掌握第一島鏈的具體執行 。如把中國在區域間的行為,都簡化為北京與台北的「兩岸問題」,將造成嚴重的誤判,該誤判會逐步地侵蝕印太區域的安全穩定根基。
國安人士說明,日本與菲律賓因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主張重疊,正透過談判尋求劃界安排,此舉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74條及第83條所揭示的協議解決與公平原則,也是國際社會處理海域重疊爭議的普遍作法。
日菲協議法律效力僅拘束兩方 台灣權益未受損
國安人士強調,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4條規定,條約不為第三方創設義務,也不得剝奪第三方既有權利。未來即使日菲完成劃界協議,其法律效力也僅拘束雙方,不會影響台灣在相關海域所享有或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大陸礁層權利及既有漁業權益。
國安人士也澄清,部分輿論將台灣未參與日菲談判解讀為主權遭排除,並不符合國際法實務。日菲處理的是雙方海域重疊問題,並不涉及第三方權利的消滅或讓渡,台灣也不會因未參與談判而喪失相關海域權益。
對中國近期派遣海警船進入台灣東部海域並宣稱執法,國安人士表示,中方的主張是建立在「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前提上,但此一主張並未獲國際法確認;且中國並非相關海域的沿岸國,自然無法從中國本土海岸主張對該區域的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權利。
國安人士指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6條規定,沿岸國對其專屬經濟海域內的生物及非生物資源享有主權性權利;該法第58條則規定第三國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內享有航行自由,但並不包括執法權限。即使依照公約第110條有關臨檢權規範,國家船艦也僅能在海盜、販奴、無國籍船舶等特定情況下行使臨檢權,不存在在他國專屬經濟海域進行海上交通執法的法律基礎。
國際法不承認中國反覆巡航、執法宣示
國安人士強調,中國海警在台灣東部海域實施所謂執法、廣播要求第三國船隻配合等作為,無論從專屬經濟海域制度或公海法制來看,都欠缺法理依據;國際法也不承認一國透過反覆巡航、執法宣示或片面聲明,即可取得原本不屬於其的管轄權。
國安人士也說,過去多年來,中國在黃海、東海、台海以及南海的各種軍事、灰色地帶行為,都是在「第一島鏈內海化」目標下,利用各種「戰略機會」逐步向前推進。當中國首次在黃海設立定置物,違反國際海洋法公約的時候,國際上沒有即時出聲,隨之而來的就是在東海、南海更加升高各種威脅的逼近。
國安人士也認為,中國正利用美國聚焦中東衝突、歐洲關注烏克蘭局勢之際,積極強化與俄羅斯、北韓的結盟關係,藉由透過北韓持續支持俄羅斯與伊朗,牽制歐盟與美國;甚至在訪問北韓領導人金正恩時,隻字不提美方在「川習會」中提及的「朝鮮非核化」目標。北京正在複製俄烏戰爭爆發前的「稻草人戰術」,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來與俄羅斯總統普廷、北韓領導人金正恩會面時,一再強調反對法西斯、反對新型軍國主義,就是企圖對日本「綁稻草人」、加大戰略威懾,這項操作與當年俄羅斯對烏克蘭發動戰爭前,指控烏克蘭發展「新納粹主義」對俄羅斯造成威脅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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