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夜騎車沿路放煙火!高雄19歲男對人行道狂射 遭警方送辦
【創新聞記者 黃淑貞/高雄 報導】中秋夜竟有人騎車沿路對著人行道施放煙火!有網友今(27)日在Threads貼出影片指出,25日中秋節當晚行經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時,發現1名騎機車男子竟直接朝人行道施放煙火,當時路旁不僅有人散步,還有民眾正在遛狗,火花就在行人活動範圍附近四處噴射,讓目擊民眾氣得直批「該在哪裡玩都分不清楚嗎?」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已鎖定涉案騎士為19歲蔡姓男子,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另由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罰。
從網友公開的影片可見,當時蔡男騎乘機車行經同盟二路,卻在公共道路周邊施放煙火,煙火火花直接朝人行道方向射出。由於人行道上仍有民眾活動,現場也有遛狗民眾經過,若煙火偏離方向或火星直接擊中行人,不排除造成燒燙傷等傷害。
網友將影片PO上Threads後,引發討論,尤其中秋節期間不少民眾會施放煙火、爆竹,但相關活動仍須考量場地及周邊安全環境,不能因節慶氣氛而忽略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高雄市警局三民第一分局表示,警方檢視網路流傳影片後,發現男子疑似在公共場所任意放射鞭炮,隨即調閱事發地點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身分,最後鎖定19歲蔡姓男子。
警方指出,蔡男相關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176條公共危險罪,後續將通知蔡男到案說明,待完成相關調查及訊問程序後,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除刑事部分外,警方也將此案涉及的煙火施放行為移請消防局處理,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裁罰。
警方提醒,煙火、爆竹施放時具有一定危險性,若在道路、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施放,火花及爆竹可能波及行人、車輛及周邊建築,也可能引發火災。一旦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除了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也可能衍生民事賠償問題。
警方呼籲民眾歡度節慶時仍應遵守相關法規,切勿任意在公共場所施射煙火或爆竹,更不能忽略周遭是否有人員、車輛及易燃物,以免一時貪圖刺激,反而釀成危險事故甚至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