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顯示,任職科技公司的阿哲發現妻子小涵與警員阿凱發生婚外情,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

小涵因涉及刑事案件,於去年9月前往警局接受偵訊時認識承辦員警阿凱。法院認定阿凱在核對身分過程中已知悉小涵具有婚姻關係,卻仍自10月起與她頻繁聯繫並發展婚外情。

為掩人耳目,小涵將阿凱的LINE名稱改成銀行代號。兩人互傳愛心符號、照片,並留下大量曖昧對話紀錄。

法院審酌證據發現,阿凱曾傳送「我好想你」、「好想靠在你旁邊休息」等訊息,雙方還有「濕了?」等挑逗對話。小涵手機內更留有兩人視訊時的私密截圖,法院認定關係已逾越普通交往界線並發生性關係。

阿凱在訴訟中坦承侵害配偶權,但辯稱往來時間僅約兩個月,希望降低賠償金額。法院指出婚姻建立在忠誠信任基礎上,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足以破壞家庭。兩人最終於今年4月協議離婚,判決認定70萬元求償過高,須賠償18萬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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