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新平好室」社宅工程火警釀空污 台中市府重罰50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由內政部國家住都中心起造的「新平好室」社會住宅新建工程,13日發生工地火警並引發嚴重空污,台中市政府第一時間跨局處應變,緊急派遣消防隊搶救並勒令工地停工,依建築法開罰3萬6千元。市府副秘書長張大春今(14)日赴現場勘查,強調工安不容妥協,除全力協助中央善後,對於火警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將進一步依空污法開罰最高500萬元,並持續監測環境,守護市民安全。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新平好室」屬中央興建社宅,但事發至今內政部仍未派員到場,呼籲內政部盡快派員與市府協調,釐清事故原因與改善措施。她也質疑,若連內政部主導的新建工地都發生重大火警事件,未來要如何要求地方政府及民間業者落實工地安全與管理責任,「中央應拿出更積極態度面對事件」。
環保局說明,火警發生後大量濃煙及異味造成周邊空氣品質惡化,雖火勢已撲滅,但現場仍有濃煙及塑膠燃燒異味情形。監測截至今日上午8時,PM2.5數值雖已降至40ug/m3以下,但仍尚未恢復正常空品數值;考量影響時間與範圍,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裁處最高500萬元罰鍰。
都發局指出,疑似施工人員進行地下室鋼構支撐拆除作業時,使用氧氣乙炔設備熔切,火星掉落塑膠模板引發火警。因施工現場未設置適當防火設備及措施,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市府依法勒令停工,並依《建築法》第89條規定,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裁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後續須完成第三方結構安全鑑定及改善計畫審查,確認安全無虞後才可申請復工。
勞工局也表示,因目前工地仍有悶燒情形,消防局持續注水搶災中,待搶救告一段落將依法進場勞檢,如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相關規定,將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指出,昨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13個單位、出動各式消防車30輛及81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並於晚間11時37分撲滅火勢。因地下二樓部分結構受損,考量安全疑慮,目前採正壓排煙及持續注水方式進行降溫,後續也將配合檢調釐清起火原因。
此外,警察局持續於北屯區敦平街、敦平二街及經貿一路周邊進行交通管制與疏導,提醒民眾避免行經該區域,以利後續安全作業與清理進行。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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