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政院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
行政院通過什麼草案以協助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行政院會於10月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更名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此草案旨在擴大照顧微型企業,加速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透過更改名稱、調整架構、加碼優惠等方式,加強並法制化現行政策措施。重點包括擴大輔導對象至商圈、市場、夜市、農企業及觀光旅宿等,推動產業群聚轉型,優化增僱及加薪租稅優惠,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並增訂轉型升級投資抵減,以及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營造友善創新實驗環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行政院開麥啦-2直播)
為擴大照顧微型企業、加速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行政院院會今(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條例將更名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中小微企業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基石,為擴大對微型企業之照顧,加速整體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因此推動本條例修正,透過更改名稱、調整架構、加碼優惠,加強並法制化現行政策措施,以協助中小微企業研發創新、轉型發展、通路布建、財務融通、人才延攬培訓,及完善新創企業育成支持體系。
卓揆說明,本次修法重點共有5項,包括:第一,擴大輔導及適用對象,全面納入商圈、市場、夜市、農企業及觀光旅宿等,提供普惠貸款,新增「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並協助數位轉型,提升銷售量能,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第二,推動產業群聚轉型,透過「以大帶小」方式,協助介接優勢供應鏈、大型通路、電商平台等,由標竿企業領航,促進中小微企業共同發展;第三,鼓勵落實包容成長,優化增僱及加薪租稅優惠,獎勵企業照顧員工、提升薪資及建構友善家庭職場;第四,加碼政策優惠,全面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增訂轉型升級軟硬體、技術或服務投資抵減,並設定低於「產業創新條例」適用門檻,加速傳統產業高值化發展;第五,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營造友善創新實驗環境,加速創新技術、商業模式之落地與市場化,打造新創雨林生態系。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了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數位及淨零雙軸轉型趨勢,以及國內產業缺工問題嚴峻等挑戰,期盼能全面提升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動能,擴大對微型企業的照顧,並打造新創雨林生態系,推動「中小微多元振興計畫」法制化,規劃未來8年投入千億預算,帶動百工百業轉型升級。
經濟部說明,本次修法以微型企業「健身」、小型企業「壯大」、中型企業「升級」、新創企業「拔尖」為政策目標,依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強化研發創新、轉型與通路、財務融通、人才及新創培育等支持,不僅將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及觀光旅宿業者等全面納入輔導對象,並納入「以大帶小」輔導策略,期能由大型科技產業領航,加速傳統產業轉型。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減輕中小微企業研發與轉型負擔,本次修法擴大委外研發支出的投資抵減適用範圍,並將當年度研發投資抵減率由15%提高至20%;另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支持符合規定的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應用及數位、淨零轉型相關投資,適用支出門檻訂為25萬元,低於「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措施的100萬元門檻,讓較小規模的轉型投資也能獲得支持,提升中小微企業投入轉型的意願與能力。
在攬才留才方面,草案將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租稅優惠的適用年齡,由現行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或55歲以上,鼓勵企業增僱青年及中高齡員工;並將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所增加薪資費用的加成減除率,由175%提高至200%,強化企業加薪留才的誘因,協助中小微企業因應人力需求,讓企業成長與員工薪資提升相互帶動。
此外,本次修法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強化跨部會政策協調與資源整合,鼓勵企業投入創育,提供新創企業發展所需的場域、資金及設備等支持。同時,完善創新實驗環境,並透過政府採購促進新創產品與服務的應用,協助新創企業進行實證與市場驗證,加速創新成果商業化,拓展市場機會。
經濟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會同相關部會研議配套措施,讓各項政策支持更貼近中小微企業的經營需求,協助百工百業持續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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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有哪些具體的優惠措施?
修法重點包括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至20%,並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支出門檻為25萬元。此外,放寬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租稅優惠的適用年齡至29歲以下或55歲以上,並提高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的加成減除率至200%。
修法後輔導對象有哪些擴大?
修法後將全面納入商圈、市場、夜市、農企業及觀光旅宿等,並透過「以大帶小」方式,協助介接優勢供應鏈、大型通路、電商平台等,促進中小微企業共同發展。
經濟部預計投入多少預算來推動此計畫?
經濟部規劃未來8年投入千億預算,帶動百工百業轉型升級,並以微型企業「健身」、小型企業「壯大」、中型企業「升級」、新創企業「拔尖」為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