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偵辦涉及逾36億元的詐欺洗錢案,日前開庭審理時,遭羈押3個月,被提訊出庭的台中商銀前主管莊文良首度與妻子在法庭相見,莊妻當庭情緒潰堤,離場時需由法警攙扶。

法務部調查局偵破詐欺集團勾結台中商銀主管洗錢案。(圖/調查局提供)

檢方查出,萬里開發負責人洪岳鵬涉嫌組成詐欺洗錢集團,並與台中商銀潭子等4家分行主管勾結,透過設立人頭公司進行資金流轉,累計不法金額高達36億4000萬元。全案於今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偵破,法院近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洪岳鵬與台中商銀頭份分行前主管莊文良均當庭否認犯罪。

庭訊過程中,審判長先就卷證資料提出疑問,指出檢方所列部分證據並未隨案附卷,要求公訴檢察官補正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審理程序進行。

洪岳鵬接受訊問時,強調自身並未涉入相關犯行,並提出無罪答辯。至於莊文良方面,其辯護律師顏偉哲則遞交長達50頁的答辯狀,試圖釐清當事人在通報程序上的處理時序。

台中商銀頭份分行。(圖/Googlemap)

辯方指出,涉案兩家公司於114年3月13日在頭份分行完成開戶,隔日承辦行員即擬具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資料準備通報總行。3月17日,莊文良於疑似洗錢報告檢核表上核章,19日行員再提報TM異常訊息,20日接獲165反詐騙通報後,21日正式函報總行,直到31日,涉案帳戶才遭列為警示帳戶。

顏偉哲主張,莊文良在帳戶遭警示前,便已主動啟動相關申報機制,與其他分行主管待警示後才處理的情況不同,認為檢方辦案方式形同「先有結論再尋找證據」,直言本案屬於冤錯案件。

辯護律師另表示,檢方援引的相關法規,並未強制要求銀行必須採取調降轉帳額度或暫停交易等措施,而是授權金融機構視情況決定是否採行。莊文良既已依規定完成申報程序,並無違法失職情事。

另一方面,莊文良遭羈押迄今已超過3個月,此次開庭也是夫妻兩人首度見面。庭訊進行期間,旁聽席突然傳出哭聲,莊妻情緒失控、當場落淚,離開法庭時幾乎無力行走,須由法警從旁協助。

辯護律師也當庭向合議庭請求,考量端午節將近,希望法院重新審酌羈押必要性,裁定停止羈押,讓莊文良能返家與家人共度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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