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台北報導

立法院近期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提出針對非法電子煙及新興毒品載具加重管理的方向,獲得朝野普遍支持。不過,草案同時要求合法加熱菸必要組合元件比照菸品印製占面積50%的健康警示圖文,並限制展示及販售方式,引發部分立委質疑。

一位不便具名的衛環委員會委員私下表示,此次修法應聚焦校園反毒及毒駕防制等迫切議題,若將加熱菸機器警示圖文等爭議性規範一併納入,不僅偏離本次修法重點,也可能增加法案審查難度,影響反毒條文推動進度。

該名委員指出,近年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透過非法電子煙載具流入校園,甚至衍生毒駕案件,已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公共安全議題。行政院此次修法新增電子煙毒品載具刑責、禁止持有等規定,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堵住毒品流通漏洞,相關方向具有高度社會共識。

然而,對於同步要求合法加熱菸必要組合元件比照菸品印製50%健康警示圖文,該名委員認為,合法加熱菸產品必須依法完成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才能上市,與依法全面禁止的電子煙屬於不同管理制度;至於加熱菸機器本身屬於加熱裝置,既非電子煙,也不是菸草產品,若直接比照菸品管理,恐怕缺乏一致性的管理邏輯。

該名委員表示,現階段社會最關心的是如何有效阻絕毒品透過非法電子煙流入校園,以及降低毒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若在同一部修法中加入爭議較大的加熱菸機器管理規定,恐使討論焦點失焦,也增加朝野協商的複雜度,反而延宕真正攸關校園安全及道路安全條文的修法進程。

此外,該名委員也提到,112年《菸害防制法》修法期間,立法院曾就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是否應標示健康警示圖文進行討論,當時立法方向採取與菸品分別管理的做法。如今衛福部再次提出相同規範,但政策立場與過去有所不同,外界自然期待主管機關能提出更充分的政策理由及科學依據,說明修正的必要性。

該名委員建議,政府應優先完成社會高度期待的反毒修法,包括電子煙毒品載具管理、校園反毒及毒駕防制等措施;至於合法加熱菸必要組合元件是否應比照菸品加貼50%健康警示圖文,以及相關展示與販售規範,宜另行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充分討論,以避免爭議條文影響整體法案審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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