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因自製威力強大的「火焰噴射器」及持有疑有殺傷力的槍械,昨天(16日)遭檢警帶回問訊後聲押;士林地院今天(17日)召開羈押庭,認為孫安佐涉違反《刑法》、《搶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4罪,且全案仍有共犯及證人未到案、孫安佐有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昨天清晨持搜索票找上孫家,除了搜出孫安佐自製的火焰噴射器外,也查獲他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以及疑似有殺傷力的槍枝,於是將他帶回問訊。檢方在複訊後,也向法院聲請羈押。
 
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孫安佐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獵槍罪」、第20條之1第4項「非法持有模擬槍罪」等4罪嫌。
 
除此之外,法官也認為全案還有證人、共犯未到案,案情也待追查、釐清,若孫安佐未羈押禁見,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