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沒扣好遭攔查 男遮黑包又丟毒「小動作」全被警看穿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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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鎮區一名男子因安全帽未扣好遭警方攔查,過程中因神情緊張且試圖丟棄毒品而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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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場查獲陳姓男子身上持有安非他命及海洛因,並在毒品檢測後確認其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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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毒品罪嫌,該男子還因施用毒品後騎車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面臨多項交通違規罰鍰。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8月30日晚間發生一起毒品案件,前鎮分局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男子未依規定扣妥安全帽,警方上前攔查後,察覺男子神情緊張,還不斷遮掩隨身黑色包包,甚至疑似趁隙將毒品丟棄在地,當場遭警方識破。
警方指出,員警於8月30日晚間10時45分許巡經前鎮區康定路、鎮興路口時,發現48歲陳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因安全帽未依規定扣妥,遂上前攔查。
盤查過程中,陳男神情緊張、舉止異常,不斷用手遮掩身上的黑色包包,警方察覺有異後持續觀察,發現他疑似趁隙將部分毒品丟到地面,企圖逃避查緝,員警立即上前查扣。
眼見行跡曝光,陳男坦承當天下午曾施用毒品,警方進一步搜索後,共查獲安非他命5包、海洛因2包。過程中陳男一度向警方求饒,喊著「麥擱按呢啦」,但仍被依法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
警方以毒品試劑檢測,查扣物品分別呈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陳男唾液毒品檢驗也呈陽性。全案調查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此外,陳男施用毒品後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舉發,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及移置保管車輛;另因未依規定戴妥安全帽,依同條第4項舉發,最高可處300元罰鍰,交通違規部分合計最高可處27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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