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Talk爆-100】毒油濃度要達到20%才下架?鄭照新:台中市府以保護消費者為重、有問題先下
毒油事件爆發,食藥署第一時間只要求使用毒油達20%的下游業者下架,台中市和台北市首先「抗命」,並進行全面清查,只要有混毒油就立即下架。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在謝寒冰主持的「寒梅Talk爆」節目上表示,對於台中市府來說,消費者的食安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台中市長盧秀燕第一時間就下令全面清查,只要發現混有毒油就立即下架,並公布廠商名單;只要是延遲通報,就按《食安法》最高開罰300萬元。
中聯油脂沙拉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後,衛福部食藥署未立即公佈完整下游名單,理由是要維護廠商權益;此言遭到立委與大眾強烈批評為「選擇性保護廠商」與「蓋牌」,後來,連綠委也聽不下去了。
鄭照新表示,食安是沒有妥協的空間,消費者也必須有知的權利,因此,台中市府是查到那裡,就公布到那裡;學校的營養午餐更是查察的重點,只要發現混有問題油品就是立即停用。
食藥署最初在7月3日前後規定:「問題油品在調合油中混摻比例達20%以上的加工品」才需要強制預防性下架;當時,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即強硬表示,致癌物苯駢芘根本不該存在於食品中,因此,地方堅持「不限混摻比例、只要沾到一律下架」。這導致台中市在第一時間大動作稽查並下架許多不符中央「20%門檻」的下游名店,造成食藥署一度對台中的「開查範圍」感到錯愕。
鄭照新指出,當台中市衛生局查中聯油脂時,食藥署長姜至剛還說,不知道台中市政府要查什麼,但後來,食藥署自己卻駁回中聯油脂復工的申請。
而且,問題工廠的復工決定權在地方,依據《食安法》規定,中聯油脂工廠登記在台中,停工與復工的法律裁處權責在台中市政府,在實務上,這種全國性重大食安事件,必須由地方衛生局與中央食藥署聯合會勘、共同審查通過才行。
台中市衛生局二度入廠追查中聯油脂,結果發現毒油可能來自「巴西大豆」原料,並追查出「換原料」與「當地烘烤製程」兩大可能致癌的關鍵原因;追查後發現,廠商將將美國大豆改換成巴西大豆,但提煉時溫度參數未調整,導致巴西大豆在相同的加熱條件下承受了過高的熱效應,因而在精煉階段產生了超標達4倍的苯駢芘。
鄭照新指出,這就是在辦公室和到現場的差別,台中市在現場查察時才發現毒油的關鍵原因,但如果地方政府在查廠時,有食藥署的人在場,可以把查驗的工作做得更好;此外,全國追查毒油來源及通報,那只有食藥署能做到。
不想查,可以有一千個理由,鄭照新指出,這就考驗中央和地方的行政裁量,如果不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政府可以推說「依法行政」,但如此一來,就很難在短時間內阻斷毒油繼續流向市場、繼續危害人民健康;台中市政府就是決心要阻斷毒油的擴散,才不理會食藥署「20%才需要下架」規定,一查到有混用問題油,就立即要求廠商下架;其實,這種作法也是維護廠商權益,如果複查沒問題,廠商也可以更快恢復生產,不致影響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