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父親謝新隆及母親鄭汝芬日前在議會舉辦餐會,被檢方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今天(17日)晚間裁定謝新隆覊押禁見,涉案的劉姓幹部、黃姓主任均獲3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進行溪湖鎮民眾的餐敘,吳音寧在臉書發文質疑,謝典霖是否在議會席開10餘桌替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助選,及宴客費用來源是否涉及《選罷法》。彰化縣議會說明該場活動屬地方仕紳交流餐敘,並非議會主辦,也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

 

不過彰檢仍分案偵辦,並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定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等5人涉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因此聲請羈押;另認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名共犯均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請回。(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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