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旗津遶境違規放鞭炮!警攔阻遭群眾圍堵爆口角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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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旗津區一場宮廟遶境活動中,警方發現違規擺放鞭炮並上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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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方人員不滿警方攔阻,一度與員警發生口角,但未演變成肢體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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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廟方進行舉發,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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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民眾在參與廟會活動時,應兼顧傳統習俗與公共安全,遵守法律規範。
相關組織:
鼓山分局
高雄市旗津區某宮廟19日舉辦遶境活動,警方進行交通管制時,發現道路上違規擺放大量鞭炮,立即上前制止,不料卻引發廟方人員不滿,一群人圍著警察理論,經員警持續溝通後,現場未發生施暴等不法情事。
鼓山分局於19日18時許,在旗津三路執行廟會交通疏導勤務時,發現廟方人員違規於道路上擺放大量鞭炮。員警見狀為顧及公共安全立即上前制止,經溝通勸導後,廟方配合停止燃放行為,警方另針對道路違規堆放物品之情事依法當場舉發,確保現場交通順暢與民眾安全。
經了解,該廟會活動事前已依法向鼓山分局申請路權核准在案,警方為維護活動安全,事前已召開協調會議告誡廟方人員。19日活動期間,員警仍發現廟方沿路擺放煙火爆竹,遂立即予以制止,過程中,部分現場民眾雖與員警有所歧見,但經鼓山分局員警持續理性溝通後,現場並未發生施暴等不法情事。
針對廟方將爆竹堆放於道路之行為,鼓山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堆放足以妨害交通之物」,對廟方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元罰鍰。
鼓山分局呼籲,民眾參與民俗廟會活動燃放鞭炮時,應兼顧傳統習俗與公共安全,務必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切勿於車道或人潮密集處施放及違規堆放物品,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影響用路人權益。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與宣導,以維護轄區治安與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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