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和民眾黨在立院推動修《選罷法》第26條,欲讓宣告緩刑、獲得易服社會勞動的人得以參加選舉,被外界認為是「高虹安條款」,而立法院今天(12日)也通過修法;此外,修法後也新增,若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者,將不得參與選舉。
 
藍白強推《選罷法》修法,讓宣告緩刑和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將可以參選,被外界認為是為了因誣告案遭判6個月徒刑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解套,讓高得以參加年底的大選。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也批評,民眾黨到現今都無法回答修法是否是為了高虹安量身打造,並認為修法是「藍白之間魔鬼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