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傳出離婚消息,深陷風波的前夫趙建銘近日人在越南遊玩,今(20)日深夜11時許從越南返抵高雄國際機場,面對大批媒體蜂擁而上,他全程多次在嘴前比出「噓!」的手勢,強調「我什麼都不能講」,並向媒體發放離婚協議書,反覆要求「你們自己去看第8條」,似乎暗指陳幸妤已違反離婚協議中的保密條款,恐涉及1億元懲罰性賠償。

 


▲趙建銘發給媒體的聲明,是當初跟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不過律師點破,趙建銘曝光這個「保密條款」,有沒有違約?值得深思。(圖/翻攝畫面)

 

不過,律師李茂增檢視趙建銘所提供的離婚協議書後研判,這份協議當時應是由專業律師擬定。他向本報表示,「就陳幸妤的部分,目前來看,沒有提及相關協議內容」。反倒是趙建銘的部分,李茂增認為,「趙建銘將這份協議曝光,有沒有違反雙方的保密條款?這點值得深思」。

 


▲律師李茂增突破盲腸,就陳幸妤部分,他認為目前沒有提及到相關協議內容。(圖/翻攝畫面)

 

趙建銘入境後,先將手中的「聲明」遞給媒體,隨即被大批媒體簇擁往機場出口移動。面對媒體不斷追問「有沒有任何說法」,他大多保持沉默,數度在嘴前豎起手指示意「不能說」。直到抵達機場大門時,因現場媒體一度將他團團包圍,趙建銘還主動尋求現場員警協助維持秩序。隨後在警方協助下,他找到前來接機的友人,但媒體仍一路追問是否有其他補充,趙建銘僅簡短回應:「看第8條。」

 

趙建銘公開的「聲明」其實是與陳幸妤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協議中陳幸妤為甲方、趙建銘為乙方。整份協議原有9條,但趙建銘僅公開第1條、第8條及第9條,其餘內容均以遮蓋方式處理。

 

協議第1條載明,雙方無意繼續婚姻關係,合意離婚,並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而外界最關注的第8條則明定,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以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或詆毀。

 

協議中更進一步規定,若任一方違反約定,導致另一方或親屬隱私受到侵害,違約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新台幣1億元。第9條則載明,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乙份保存。

 


▲趙建銘公布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保密條款第八條,違者需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圖/記者金東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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