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今年4月底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起訴凃姓員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3年6個月徒刑並併科罰金30萬元。該員警涉嫌不當拍攝6名女性報案人照片,再利用AI技術合成虛擬裸女影像供個人觀賞。

爭議最大的案件發生在某飯店房內,一名女子因與男友發生肢體衝突而報警求助。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在臉書揭露,女子雖已表明無受傷,但凃警仍要求配合檢查傷勢,不僅拍攝她身穿貼身衣物的畫面,更要求她在床上做出躺臥、趴臥等姿勢,甚至雙手高舉露出腋下,整個過程明顯不合理。

檢方調查發現,凃警在案發時段多次開啟手機相機與相簿,案發當日上午接獲同仁電話後,有42次操作相簿紀錄,包含刪除23張照片的行為。然而由於手機資料已遭刪除且回復失敗,檢方無法確認被刪除照片內容,也無法證明凃警確實拍攝女子身體隱私部位。

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檢方認定該案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儘管如此,高雄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已認定此案構成權勢性騷擾並依法裁罰,凃警執勤過程也明顯違反標準作業程序。

目前被害女子已在王婉諭協助下,透過律師聲請再議,希望檢方重新審視證據。外界批評警方初期懲處過輕,高市警局回應已將凃警免職並配合司法調查,同時檢討相關制度。此案凸顯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的嚴重性,以及數位證據保全的重要性。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