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傳出瘦瘦針流向不明的疑慮,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在台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後,確認該衛生所於前一年總計購置了780支被稱作「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針劑,當中竟有高達775支拿不出醫師開具處方箋的供應存查資料。新化區衛生所已牽涉牴觸《藥事法》相關條款,主管機關將對涉案對象依法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全案亦同步移交有關單位展開後續追查。
 

「瘦瘦針」需醫師處方 禁止私下販售

 
食藥署特別說明,現階段經官方核准可供作體重管理的GLP-1受體促效劑成分,涵蓋了tirzepatide、semaglutide與liraglutide,這類藥品全數列屬醫師處方藥範疇,依法必須經過專業醫師親自看診評估並開立處方單後,再經由合格藥師調配提供給病患,絕對嚴禁擅自發放或對外兜售。
 

食藥署嚴查追蹤 將對台南市衛生局開罰

 
為嚴格落實管控機制,食藥署自2025年起即攜手各縣市衛生機關啟動專案查察作業,隨後於2025年10月進一步把此類針劑列入追溯追蹤管制規範,強制要求相關藥商必須定時回報藥品流通數據。直到今年在進行申報紀錄的數據比對分析時,察覺有若干流通途徑出現異常狀況,遂於2026年3月將這批資料轉交給地方衛生局深入稽核,新化區衛生所便是在此次追查名單之中。
 
據《中央社》報導,食藥署表示,台南市衛生局在實施調查後查證屬實,新化區衛生所進貨的780支藥劑裡面,確實有多達775支未按照法令程序憑藉醫師處方箋配發,確定已違反《藥事法》第50條與第92條所列規章,因而予以開立10萬元罰單。
 
食藥署再次呼籲,瘦瘦針屬於嚴格管制的處方用藥,民眾若有需求務必經由合法合規的醫療機構獲取,並遵從醫囑指示施用,切莫自來源不明的非正式管道取得或私下自行注射,以免因藥品出處缺乏保障或錯誤使用,而對身體健康產生不良後果。(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