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違停害人害己 警方追究違停車主責任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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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中山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騎士在斑馬線上撞擊一名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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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為騎士未減速停讓行人,且斑馬線上有一輛違停自小客車阻礙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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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追查違停車主責任,並呼籲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勿違規停車。
相關人物:
謝國樑
相關組織:
基隆市警察局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6月13日上午接獲報案,位於中山區復興路128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經查張男當時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沿復興路直行往德安路方向行駛,於行穿線上撞擊一名鄒姓男童,造成張男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由救護車送往部立基隆醫院治療;鄒姓男童則飽受驚嚇,無明顯外傷未送醫。
警方現場勘查並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本起事故肇事原因除了張姓騎士「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減速停讓行人」外,行穿線上還有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造成騎士及行人雙方視線受阻,導致車禍發生,警方將主動追查該車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掣單及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
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基隆市自市長謝國樑上任後積極推動「行人友善」、「行人有序」、路暢及騎樓整平等專案,持續打造安全、便利且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許多駕駛人常抱持「只停一下下」的僥倖心態違規停車,其實就是間接釀成事故的罪魁禍首,若當下明知造成事故還逕自將車輛駛離現場,恐還涉及肇事逃逸罪嫌。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貪圖一時便利而盲目違停,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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