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自籌原民租金補貼開放隨到隨辦 每月最高補助4千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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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自籌經費辦理原民租金補貼,自今年4月1日起採「隨到隨辦」機制,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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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補貼放寬申請條件,原鄉有自宅但都會區工作有租屋需求的原住民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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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放寬至自宅與租屋地距離20公里以上者,預計增加4成族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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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需備妥相關文件,包括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契約及所得財產證明。
相關組織:
桃園市政府
【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桃園市政府自籌經費辦理115年度原民租金補貼,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宣佈自今年4月1日起已正式啟動「隨到隨辦」機制,每月最高可獲得4,000元的租金輔助,受理至計畫戶數用罄為止,呼籲尚未申請的族人儘速提出。
住都處說明,依據中央規定,原住民族在原鄉持有自宅便無法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然而市府發現,不少族人雖在原鄉擁有房產,但因在都會區工作而有實際的租屋需求;為解決此困境,桃園市政府自籌經費辦理原民租金補貼,去年起進一步放寬申請條件,原規定自宅與租屋地距離需達30公里始得補助,放寬為距離20公里以上者即符合資格,預估能增加約4成族人受惠,有效紓解族人在外的房租壓力。
住都處表示,115年度補貼計畫原於去年10月統一受理,並已自今年1月起開始核撥;考量部分族人未能及時在期限內申請,且計畫經費尚有額度,秉持照顧族人的初衷,決定重啟申請管道,改採隨到隨辦方式受理,更具便利性。
申請作業方面,凡設籍桃園市之原住民市民且符合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民眾須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及租賃契約,並需提供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所得與財產證明等相關文件。
住都處提醒,本項補貼具有排他性,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之住宅資源補助,詳細申請規定可前往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官方網站查詢,或於受理期間電洽住都處專線(03)332-4700轉6詢問。(圖:住都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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