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油案催生《食安法》修法 衛福部:隱匿通報罰鍰上限擬提升10倍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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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毒油案暴露現行《食安法》漏洞,衛福部研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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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重點包括將延遲或隱匿通報的罰鍰上限從300萬提高至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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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擴大通報義務範圍,明定食品業者及檢驗實驗室均負有通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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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參考《傳染病防治法》機制,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提升應變效率。
相關人物:
石崇良
中聯油脂毒油案持續延燒,由於《食安法》已近10年未大幅修正,此次風波也暴露現行制度的多項漏洞,目前衛福部將研擬修法方向。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21日)表示,此次修法重點之一是提高延遲通報的代價,目前規劃將延遲通報、隱匿通報的罰鍰上限從原本300萬提升至3000萬;同時擴大通報義務範圍,明定食品業者及檢驗實驗室均負有通報責任。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日前被檢出致癌物苯駢芘(BaP)嚴重超標,問題油品流入商場、攤販、學校甚至是國軍單位。由於《食安法》已近10年未進行大幅修正,此次事件也暴露現行制度的多項漏洞,目前除了衛福部持續研擬修法方向外,國民黨團也規劃提出修法版本,朝提高違規罰則及強化管理機制等方向修正,相關內容仍在研議中。
對此,石崇良表示,業者早在5月13日即發現油品檢驗值超標,卻遲至6月30日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導致政府無法及時進行源頭風險管控及下游產品回收,造成重大影響,也凸顯現行《食安法》雖已明定食品業者負有主動通報義務,仍存在嚴重延遲通報的問題。
他指出,此次修法重點之一是提高延遲通報的代價,讓業者不敢心存僥倖。目前規劃將延遲通報、隱匿通報的罰鍰上限從原本300萬提升至3000萬;同時擴大通報義務範圍,明定食品業者及檢驗實驗室均負有通報責任,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針對外界質疑行政院、衛福部及食藥署等單位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權責分散、資訊不一致,石崇良說明,未來《食安法》將參考《傳染病防治法》機制,依事件風險、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統一指揮及權責分工,提升應變效率,避免造成國人困擾。(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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